在菲華人必看菲勞工部新規兩類外籍證件不可混用務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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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聊不可 Feitalks.com 新聞報導:菲律賓勞工部門近日再次就外籍人士在當地就業資格問題作出澄清,強調外僑登記證並不等同於工作許可,持證合法居留與合法就業之間仍存在明確區分,相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在菲工作的外國人群體。

菲律賓勞工部代部長Francis Tolentino在聽證會後向媒體表示,不少外籍人士容易混淆證件用途,以為只要持有外僑登記證就可以直接工作,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。簡單來說,能“住”不代表能“上班”,中間還隔著一層必須申請的外國人就業許可。

他特別提到近期一宗涉及大學籃球隊教練就業資格的案例時指出,相關人員雖然提交了居留證明,但並未出示外國人就業許可證,因此是否符合就業規定仍需進一步核實。這項細節,也成為勞工部門再次強調制度區分的重要背景。

依菲律賓現行勞工規定,外籍人士若要在當地合法工作,必須另行申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,該文件由勞工部審批簽發,與移民類證件屬於兩套系統,各自獨立、不能互相替代。換句話說,這張“工作卡”,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就業通行證。

當然,也存在少數例外情況,例如外交人員、部分國際組織員工、依據國際協議執行任務的顧問,以及符合特定居留條件的長期居民等,可以在規定範圍內申請豁免或相關替代證明。但這類情況屬於少數,並不構成普遍規則。

勞工部門也藉此再次提醒,在菲律賓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,別只盯著居留文件,真正影響能否合法工作的,是另一套更嚴格的審批體系。有時候,一張小小的許可文件,往往比想像中更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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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在菲華人必看!菲勞工部新規,兩類外籍證件不可混用務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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