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議院三讀通過提高菲律賓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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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聊不可 Feitalks.com 新聞報導:參議院在周一的最後一讀中批准了一項法案,通過將性同意的最低年齡從12歲提高到16歲來保護兒童免受法定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虐待。

22名參議員投票支持通過參議院第2332號法案,1人棄票。

該法案修訂了第8353號共和國法案或1997年的反強姦法案,該法案以前將與12歲以下的受害者發生性關係視為法定強姦。

該措施還改變了強奸的定義,以強調所有人,無論性別,都可以犯下這種犯罪行為。它修改了法律的語言表示,即強姦只發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間。 唯一投棄權票的議員科科·皮門特爾(Koko Pimentel)澄清表示,他同意該法案的主要目的,但強調需要在某些方面加以完善。

皮門特爾Pimentel特別質疑“甜心辯護Sweetheart Defense”條款,如果被侵犯的一方年齡在14至 16歲之間,則可以免除法定強姦。該條款還規定,如果被侵犯的一方與罪犯的年齡相差不超過三歲,則可以免除法定強姦,如果他們的行為是雙方同意的。

皮門特爾Pimentel說:“危險的清況是,如果一方根據這種想法採取行動,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性行為是可以的,然後其中一方改變主意並否認該行為是雙方同意的,那麼我們將看到大量法定強奸案件在我們的法院提起。”

皮門特爾Pimentel希望在該法案的兩院制會議委員會聽證會上,可以重新審議法定強姦豁免中有關各方之間年齡差異的規定。

去年 12 月,眾議院通過了本身提出版本的法案。

加布里埃拉婦女黨Gabriela Women’s Party的眾議院助理的少數黨領袖眾議員阿琳·布羅薩斯Arlene Brosas稱讚參議院批准了該法案。

布羅薩斯Brosas說:“九十年來,與年僅12歲的菲律賓兒童發生性接觸不被視為法定強姦。這種情況即將改變,因為終結兒童性侵#EndChildRape法案阻礙了國會兩院。”

布羅薩斯Brosas是該法案眾議院版本的共同提出者,他希望兩院制會議委員會能夠得出一個更廣泛的版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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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Bill raising age of sexual consent to 16 gains Senate no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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